今年以来,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完善新市民群体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民生保障作用,为他们解决住房问题、改善居住条件,实现“安居梦”提供制度保障。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农村人口通过就业、就学等方式转入城镇,越来越多新兴业态的从业人员不断涌现,这些人逐渐成为城市的新生力量——“新市民”群体。2018年底德州推行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业务运行中逐渐显现出一些问题,例如自由职业者缴存门槛过高一定程度上影响参制积极性、贷后存在一定的断缴逾期风险等。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完善新市民群体缴存使用管理运行机制,将更多新市民纳入制度覆盖范围,是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趋势,也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破解业务运行发展困境的客观要求。
6月10日,德州公积金中心出台《德州市新市民群体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将制度覆盖范围扩大至新市民群体,降低缴存门槛,取消户籍、社保缴费限制。7月11日,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建立缴存贡献与贷款额度挂钩机制,推行按月冲抵还款方式,新市民群体与在职职工享有同等使用公积金的权利,实现“零门槛缴存、无差别贷款”。
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缴存质量明显提升。引导更多新市民建立公积金制度,逐步消除公积金制度覆盖的夹心层和空白地带,扩大公积金制度惠及人群的数量和宽度,对于扩容住房公积金资金池,充分释放公积金制度的互助保障作用,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6月10日政策出台以来至7月底,全市新开户人数8837人,其中新市民1886人,占比21.34%,人均月缴存额679元,比同时段新开户的非公企业职工月高175元,比去年同期开户的自由职业者提高65.61%,缴存水平明显提升。
拉动住房消费,制度杠杆作用进一步凸显。新政策的出台后吸引了一大批潜在的住房消费群体,对保障中低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2022年1-7月,全市共计发放贷款8432笔,其中新市民贷款1226笔,占比14.54%,同比增长107.09%;新市民贷款中,购买新房贷款的占83.86%,购买首套房的占86.09%,申请30-40万元的占84.42%。以购买庆云县紫御绿洲小区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为例,1-7月共计发放226笔,其中贷款人为新市民(包括原自由职业者)的78笔,占比34.51%。
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风险更加可控。使用政策调整后,贷款额度与缴存贡献率挂钩,可以有效缓解资金流动性紧张问题;新市民选择按月冲抵方式,每月一笔资金既可用于缴存又能用于还款,实现“一金两用”而不是双重支出,减轻资金压力,预防贷后逾期和断缴情况的发生。截至7月底,共有2970笔新市民公积金贷款未结清,贷款余额9.58亿元。其中,贷后断缴1年以上的有2人;贷款逾期1-6期的4笔(其中3期以上的为0),逾期未归还的贷款本金余额共计78.74万元,分别占全市逾期情况的3.42%,3.58%。
(大众日报客户端通讯员 王金霞 记者 贺莹莹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