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5 00:12 | 台州发布
随着台州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出炉,去年台州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服务改进及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一一披露,这其中有不少干货和亮点。
新开户的职工中,非公企业占比高
报告显示,2017年,台州市公积金缴存额73.25亿元,同比增长16.82%。2017年末,缴存总额471.36亿元,同比增长18.40%。
2017年,新开户职工7.92万人,实缴职工42.30万人,净增职工3.67万人。新开户职工中,除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城镇集体企业占0.63%,外商投资企业占2.8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2.9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42%,其他占6.16%;中、低收入占99.10%,高收入占0.90%。
近年来,台州加大对非公企业公积金制度覆盖力度。非公企业缴存人数的上升,说明台州该项工作取得较明显成效,带动了缴存职工总数的增长,有效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保刚需
为进一步支持职工刚需购房,去年台州市印发了《关于调整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一般职工每户贷款最高额度从原8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
2017年,台州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4万笔、52.4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61%、7.23%。截至2017年末,我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86万笔、354.8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68%、17.34%。
过半职工的购房面积为90到144(含)平方米
2017年,市公积金支持职工购建房142.96万平方米,贷款余额为207.96亿元,占全市所有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7.01%。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以为职工节约购房利息支出103632万元。
根据报告,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7.05%,90-144(含)平方米占53.66%,144平方米以上占29.29%。购买新房占57.49%,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42.51%。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6.99%,30岁—40岁(含)占44.99%,40岁-50岁(含)占21.94%,50岁以上占6.08%;首次申请贷款占72.32%,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7.68%;中、低收入占96.15%,高收入占3.85%。
住房公积金使用与国家宏观调控高度同步
从住房贡献率来看,去年台州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32.35%,比上年减少24.45个百分点。而2016年住房贡献率则比上年同期增5.73个百分点。
近三年来,住房贡献率呈先升后降的趋势,这是因为2015至2016两年,全国各地均把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作为房地产去库存的一项重要政策工具,个贷使用率攀升至历史高位。而在去年,为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宏观调控精神,台州调整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从而使得住房贡献率开始回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