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利率
1
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年利率是2.75%
2
五年期以上年利率为3.25%
注: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公积金贷款条件
1
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
2
购买住房为本市普通自住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且同意以所购、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1、购买商品房的,销售楼盘已与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2、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公司已向公积金中心备案;
3、购买公有住房的,须经房改部门审批同意,全部房价款已付清;
4、拆迁安置的,安置房已由拆迁单位办妥权属证明,全部房价款已付清;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属国有土地性质且取得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政府部门批准建、修住房文件。
注:职工家庭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贷额度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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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2
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的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
3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千位。
2022杭州无房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调:
职工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杭州市区、桐庐县、建德市为60万元,淳安县为48万元;
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杭州市区为120万元,桐庐县为96万元,淳安县、建德市为84万元。
自2022年6月10日起实施,其中,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网签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房屋网签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2年6月10日前已完成合同签订的,按原有贷款额度政策执行。
首付比例
职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首付款比例规定如下:
1
购买商品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同时不低于公积金中心楼盘合作协议规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2
购买二手房的,房龄为20年(含)以内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房龄为20年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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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公有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总房价的70%;
4
拆迁安置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房款的70%。
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注:首付款比例还需根据房屋状况、价格、家庭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如申请商业组合贷款或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需同时满足商业银行的相关要求
贷款申请
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可向委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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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的销售楼盘已与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在签订合同(付款方式为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
2
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公司已向公积金中心备案,在签订合同(付款方式为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杭州公租房货币补贴申请条件
截至目前,杭州新增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家庭2.2万户。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
杭州市本级公租房(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收入准入标准为,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低于68666元。
现行的货币补贴标准为每月24元/平方米,以一个保障面积45平方米的三口之家来计算,每月补贴额度为1080元。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杭州住保房管”小程序提交货币补贴申领手续。
具体申领操作指南可通过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住房保障专栏—操作指南—公租房线上业务办理操作指南—货币补贴申领来了解。
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哪些人租赁?
截至目前,杭州新开工保障性住房59.2万平方米。
近日,杭州出台了《杭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单位、承租人相关条件、租赁房源使用标准、出租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
根据《办法》,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单位通过杭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发布招租预公告,房源可以直接面向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出租,也可以面向用人单位整体出租。
用人单位整体承租的,应及时向运营单位报送入住人信息及入住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配合做好合同签订、入住人条件审核、费用收缴、退租和入住人管理等工作,不得将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转租赚取差价。
定向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优先出租给本单位、本园区、本系统、本区域符合条件的特定人群,仍有多余房源的,可以面向社会出租给符合条件的其他承租人或用人单位。运营单位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面向社会出租的有关租金、房源、租赁等要求执行。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或入住人经审核仍符合承租(入住)条件的,可以继续承租(入住),每次期限不得超过5年,不再符合承租(入住)条件的,应当退出。
来源:杭州发布、杭州公积金发布、杭州本地宝等
信息如有错漏,以实际执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