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日前,省住建厅公布《江西省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省住房公积金缴存额346.92亿元,同比增长14.53%;提取额201.57亿元,同比增长12.41%。至2017年末,缴存总额达到1971.63亿元,同比增长21.35%;缴存余额1038.74亿元,同比增长16.27%;提取总额932.89亿元,同比增长27.56%。
2017年,我省新开户单位3125家,实缴单位44649家,净增单位259家;新开户职工28.4万人,实缴职工258.2万人,净增职工13.72万人。
据统计,2017年,我省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17万笔、213.37亿元,同比下降27.24%、33.18%。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06.16亿元。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7.67万笔、1532.54亿元,贷款余额1010.9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05%、16.18%、11.8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7.33%,比上年减少3.83个百分点。
提取业务方面,2017年,我省住房消费提取占83.4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0.9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9.85%,租赁住房占2.85%,其他占9.78%);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6.5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7.1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6.22%,户口迁出所在市或出境定居占1.36%,其他占1.82%)。
贷款业务方面,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中,我省支持职工购建房910.02万平方米。2017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4.56%,比上年同期减少9.3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4.7亿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3.48%,90-144(含)平方米占76.2%,144平方米以上占10.32%。购买新房占75.0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1.12%),购买存量商品房占23.9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16%,其他占0.86%。贷款职工中,首次申请贷款占90.03%,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9.97%;中、低收入占97.15%,高收入占2.85%。
2017年,我省发放异地贷款2999笔、86825.4万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17460.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87140.57万元。2017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2358笔、86067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24.43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2145.18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6月30日前,全省13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全部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截至去年底,全省累计发生转入3166笔,转入金额7412.1万元;转出2330笔,转出金额6394.4万元。(南昌日报记者 张代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