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部分提取种类
0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购买商品房;
2、购买二手房;
3、购买公有住房;
4、购买本单位集资房;
5、购买拆迁安置住房;
6、购买拍卖住房;
7、购买政府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
8、购买太原行政区域以外住房;
9、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10、大修自住住房
02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
03 租赁商品住房的
04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05 支付物业费的
二、销户提取种类
01 离休、退休的
02 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03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04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05 单位发生撤销、解散、破产情形,无欠缴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或者有欠缴住房公积金行为,由清算组织进行清算后按规定补缴住房公积金的
提取流程
操作步骤:
下载安装“手机公积金”APP——注册(按步骤做,密码至少8位,要求用字母和数字组合)——注册完成登录——业务办理——公积金提取——选择提取类型——按提示操作
一、打开“手机公积金”APP,点击业务办理,页面如下图所示:
二、点击“公积金提取”后进入提取页面,选择符合要求的提取方式,如下图所示:
三、例如“物业管理费提取”,如下图所示:输入房产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办理提取业务
例如“租赁商品房提取”,如下图所示:输入身份证号或无房证明编号(二选一)
提取次数
0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一套住房可以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购买拆迁住房在拆迁期间内可提取一次);
02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商品住房,支付物业费,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03 偿还贷款期间内,按期偿还12个月后,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联名卡办理:拿本人身份证去太原市任意交行网点办理并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