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下发了新通知用公积金办理贷款要注意!为了积极应对和有效化解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优先满足本地缴存职工的正常提取及刚性购房需求,自2021年6月1日起暂缓受理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暂缓受理
对2021年6月1日(含)以后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暂缓受理
正常受理
对2021年5月31日(含)前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正常受理
当然,这里的时间有着严格的界定标准。新建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签署时间,需要以不动产中心的期房网签备案系统登记时间为准。再交易住房以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时间为准。
详情请咨询,宝鸡市住房金积金管理中心,恢复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由宝鸡市住房金积金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编辑汶威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