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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为加大对居民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有效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我市日前推出多项促进住房公积金使用新政策。
加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夫妻双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一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35万元。我市“十四五”期间引进的“百优计划”“双千计划”高层次人才,资格认定后3年内购买家庭首套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80万元、60万元。
实行“一人购房全家帮”。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账户内余额不足的,可同时提取购房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也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帮助配偶、父母、子女偿还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家庭首套、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均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
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制。对2022年4月1日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再强制要求其购房首付款缴存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但贷款资金必须划入售房企业资金监管账户;对2022年4月1日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要提供购房首付款缴存至资金监管账户凭证,贷款资金必须划入售房企业资金监管账户。
以上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
漯河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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