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中以提取时点为准,将原“保留近3个月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调整为“提取到百元”。
取消保留3个月缴纳额的限制,在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在保留百元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放开提取额度,支持职工用于住房类消费,尽量减少职工购房及还款压力。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测算方法
实行公积金贷款额度与个人缴存基数、账户余额、缴存时间挂钩的制度,取还款能力可贷额度和余额倍数测算的低值,与时间系数相乘确定可贷额。一方缴纳最高申请贷款额为40万元,夫妻双方缴纳最高申请贷款额为50万元,贷款额低于10万元的,可按10万元贷款额申请放贷。
本次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方式的调整,旨在落实上级文件明确规定,参考省内的普遍做法,综合考虑借款人及配偶的还款能力、对公积金缴存贡献,根据职工月缴存基数、账户余额制定的核定额度公式,保证职工享受公积贷款的同时,降低“为贷而缴”所带来的贷后风险。
三、增加按月冲抵模式
在原有按年冲抵模式的基础上,增加按月冲抵模式偿还月还款额,个人依照承受能力自愿选择,借贷合同一经签订,不可变更。
选择按年冲抵方式(年冲)的职工,同套房屋申请贷款前可以提取使用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时应保留申贷余额。每年的5月20日为冲抵日,届时职工缴纳一年的公积金金额一次性冲抵贷款本金。年冲方式其实属于一种提前还款,节省的多为公积金贷款的利息,适用于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多、且贷款还款压力不大的购房者。
选择按月冲抵方式(月冲)的职工,同套房屋申请贷款前不可以提取使用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在保留申贷余额的基础上,每月利用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账户余额偿还当月的贷款本息。适用于个人收入不高、贷款还款压力较大的购房者。按月冲抵能够促进单位及时缴存。在账户余额足够的情况下,系统自动扣划还款,可以减少借款人因忘记存钱而导致贷款逾期。
新政实施前已经签订贷款合同的职工,由于新旧制度贷款额计算方式、前置条件不同,同时为了维护冲抵协议的严肃性,所以不可变更冲抵方式。
四、增加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在原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基础上,增加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个人依照需要自主选择,借贷合同一经签订,不可变更。
等额本息是把公积金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每月的还款金额不变。等额本金是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中,同时付清上一还款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每月的还款金额逐月减少。
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的区别:
1.每月还款金额不同:等额本金每月还款金额是递减的,用等额本金的方式还款每月会固定偿还金额相同的本金,而利息的支付金额则随着月份的推移往后递减。等额本息是每月偿还相同的金额,早期偿还金额中利息的占比大。
2、产生的利息不同:等额本金还款的总利息要少于等额本息的还款总利息。比如贷款40万元,借款期限为30年,贷款年利率为3.25%,等额本金还款的总利息为195541.67元,等额本息的还款总利息为226697.1元。
3、适宜人群不同:等额本金适合早期收入较高,后期收入降低的人群。等额本息适合每月有固定收入的人群。
4、优劣点不同:等额本金的优势在于可以节约更多的利息,有利于提前还款,劣势在于前期还款压力大。等额本息的优势在于还款每月还款压力较小,劣势在于需要支付更多的利息。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