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疫情防控期间缴存单位面临的困难,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职工给予政策帮扶和支持,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职工共同渡过难关,日前,我市出台实施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有关政策。
企业缓缴公积金“免申即享”
在纾解企业困难方面,对于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2022年12月31日前,推行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免申即享”,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4月份以来,我市共为74家中小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682万元,极大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为公积金贷款职工“纾困解忧”
对于受疫情影响的公积金贷款职工,在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进一步缓解贷款职工的还款压力,降低疫情对缴存职工的影响。
年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提高6千元
为缓解无房职工受疫情影响支付房租的压力,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年租房提取额度从1.2万元提高至1.8万元,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来源:新余日报综合 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