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公告
为支持职工解决住房困难,经市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决定,恢复办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20年4月1日起,恢复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办理。
二、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办理按《河源市异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河公积〔2016〕36号)执行。
三、贷款最高额度。全市统一异地缴存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单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
四、业务咨询电话
1.市公积金中心:0762-3884168;
2.源城区公积金中心:0762-2202788;
3.东源县公积金中心:0762-8836060;
4.和平县公积金中心:0762-5632331;
5.龙川县公积金中心:0762-6750654;
6.紫金县公积金中心:0762-7889023;
7.连平县公积金中心:0762-4333511。
2020年4月14日
来源: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