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需要,绍兴市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完善。近日,《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实施细则》(绍住金[2019]24号和《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细则》(绍住金[2019]23号)重新修订出台,并将于6月15日正式实施。其中,新政对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等内容都作出了新的明确规定,引起了广大民众的关注。
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购房有“福利”
这次公积金政策业务细则修订,不管是公积金提取还是贷款,高层次人才购房都有新的规定。在公积金提取方面,高层次人才全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以购房理由自购房之日起连续3年(每年一次)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抵扣房票补贴后的房款总价;租赁商品住房的,可凭无房证明直接办理1000元/户·月租房提取,或凭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及收费票据按实际支付租金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
举个例子,高层次人才黄先生,在柯桥全款购买了一套自住住房,总价208万元,目前他们夫妇俩有公积金余额35万元,他们夫妇连续3年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余额。
在公积金贷款政策上,《绍兴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所列的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新引进的高级人才等五类人才在本市购买首套住房,按规定比例支付首付后,在还款能力充足前提下,剩余房款可全额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各区(县、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贷额度可在规定限额上上浮50%。
还是继续以高层次人才黄先生为例,在柯桥购买了一套自住住房,总价208万元,支付了68万首付后,按照之前政策规定,两夫妻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60万元,但黄先生作为高层次人才,可贷额度能上浮50%后,最高可贷90万元。
新建装配式商品房,可贷额度上浮20%
这次公积金政策业务细则修订,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提取职工及其配偶截止到发票开具之日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家庭所支付的加装费用。比如柯桥市民徐先生去年如愿以偿实现了单元楼加装电梯,总费用在45万元,目前两夫妻有公积金余额16万元,可以根据相关手续提取。
新政策还新增新建装配式商品房贷款政策,可贷额度可以上浮20%,但最高不得超过市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贷款限额。比如顾女士刚购买的是新建装配式商品房,按照两夫妻的月均公积金余额计算,能贷30万元,因为是新建装配式商品房,贷款最高能贷到36万元。
还有新建成品住宅贷款以成品住宅成交总价作基数计算可贷额度。市公积金中心柯桥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成品住宅主要是精装修住宅,之前贷款都是按照毛坯房产成交总价计算贷款额度,现在可以直接算上装修的总成交价计算贷款额度。
“这也是符合现在住房市场形势的需要,比如现在装配式商品房越来越多,全装修、精装修住宅成趋势等等。”绍兴市公积金中心柯桥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说。
另外还有一个新增的变化就是贷款期限可以变更政策,也就是职工在公积金贷款还满一年且无拖欠本息的情况下,可以提出缩短贷款期限的变更申请,同笔贷款允许作两次变更。例如柯桥市民钟女士在2016年购买一套200万元的商品房,当时公积金贷款是80万元,贷款期限是20年,每月还款5000多元,按照以前政策不能变更还款期限,现在新政策钟女士可以申请把贷款期限缩短到15年,只要到公积金、银行等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还款期限、还款额度重新计算就可以。
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比例有调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细则》有不少调整项。
可贷基准额度按“(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近12个月月均余额 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近12个月月均余额)×10倍”计算(原倍数为10-15倍)。
举个例子,一位30岁单身职工买房,目前公积金月均余额为2万元,之前他可贷基准额度10到15倍,最高额度可以有30万元,现在政策调整后最高贷款额度只有20万元。“其实我们之前一般操作也就10倍,所以这项基本没什么影响。”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另外还有一个明显的调整是公积金首付比例和最高可贷比例有调整。首次、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分别不低于30%、40%(原为20%、30%)。无论是商品房或是“二手房”,最高可贷不得高于住房成交价的70%(原为80%)。
以柯桥市民张先生购买了一套老小区55平方米的二手房,总价80万元,如果按照之前的政策,首付只要16万元,两夫妻最高可贷60万元,现在新政策后,首付提高到24万元,贷款最高可贷56万元。
同时,在购买“二手房”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贷款期限上,原规定为“贷款年限 已使用的土地年限≤50年”,现在按该房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年限减二十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