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6月28日,记者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期,随着与伊春、齐齐哈尔、大庆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该中心已与省内全部地级公积金中心及省直、农垦、电力分中心、森工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建立个人公积金异地贷款还款协同机制。据了解,这是黑龙江省首次实现异地贷款逾期,可以直接扣划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款。
目前,上述城市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达到连续3期或累计6期(含)以上的,可以启动扣划程序;同时,缴存职工偿还以上地市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按月提取公积金业务也同步开通。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哈尔滨公积金中心异地缴存公积金贷款业务量日益增多,异地还款程序给职工带来极大不便,经常出现“一方面借款人贷款出现逾期,另一方面职工账户中尚有余额可供还款”的情况,哈公积金中心需要起诉贷款职工后,由法院到异地执行扣划才能完成还款,大幅增加中心贷后管理难度。
根据住建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 号)和《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哈公积金中心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精准发力,至6月13日已完成与省内全部地级公积金中心及省直、农垦、电力分中心、森工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异地扣划协同机制合作协议》。协议规定,互通双方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还款情况和逾期贷款情况,并同步运行支持偿还对方异地公积金贷款委托按月提取。截至5月末,哈公积金中心已办理逾期贷款异地扣划公积金业务23笔,扣划金额为23.1万元,减少逾期贷款2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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