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彭水萍
“达州发布”微信号近日消息,从2月28日起,四川省达州市的住房公积金将实行新政,住房公积金可以“又提又贷”。
按照新规,凡在达州市中心城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人在本人公积金账户中留足贷款额度5%后,可申请提取账户余额支付首付,实行又提又贷。(“缴存人在本人公积金账户中留足贷款额度5%”是指:按达州市贷款实施细则的规定,达州目前执行的是以缴存余额的20倍进行贷款额度审批,所以新政要求缴存人在提取时必须留下总缴存额的5%,用于贷款申请。)
此外,夫妻双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上限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夫妻一方(或单身)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上限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
图片来源:摄图网-400112789
具体细则为:
一、凡达州市的缴存职工若在达州市中心城区购房,均享受又提又贷和额度上浮;
二、达州市各县缴存职工购房提取需回所在辖区提取;
三、各县目前不执行额度上浮;
四、购房提取留足金额的缴存人,最好是主借款人;
五、租房提取后一年内,若另购新房也能又提又贷(在达州市中心城区购房)。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达州发布”微信号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