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保障资金安全,防控资金风险,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保障住房公积金事业和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经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四次会议研究,对天水市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进行了调整,制定了《天水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管理制度》。 提取业务取消的政策:①本人或配偶及直系亲属患大病提取;②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规定。 调整政策一:购买自主住房提取,调整前,同一套房用合同(三年内)、房屋产权证(办妥三年内)各取一次;调整后,同一套房用合同(两年内)、房屋产权证(办妥两年内)用任一个仅取一次。 调整政策二:职工直系亲属购买商品住房提取,未婚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以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职工购买二套(含)以内自住住房,可以提取子女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的。(均含购异地自住房) 缴存地、异地购房提供手续要件:1.备案合同(异地官方网站上可查询)2、付款凭证;3、房屋信息证明:公积金缴存地、购房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房管部门或不动产中心出具的房屋信息查询证明。 父母、子女关系证明要件:1.同一户口;2.迁出后不在同一户口:迁出痕迹,公安同户证明;3.原殆不在同一户口的:需提独生子女证、医学出生证明、加公章的工作档案复印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调整贷款政策流程和利率,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3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40%。二套房利率上浮,在首套房的基础上上浮10%,利率为3.575%。 明确细化了贷款政策:“既认房又认贷”,以家庭为单位,购房记录,只要有一次/两次购房记录,无论名下有无相应套数,再次购买都认定为二套/三套;住房贷款记录,无论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无论结清、未结清,只要因购房已贷款一次/两次。再次申请认定为二套/三套房。(房屋套数认定需提供的房屋信息证明:房产信息由县区管理部与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协调查询借款申请人失妻双方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缴存地和购房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的房屋信息证明) 凡具有天水市户籍的农业转移人员或取得本市《居住证》的非常住人口,年龄已满18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在本市稳定就业,有合法经济收入的农业转移人 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享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职工的各项权利。农业转移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化管理,由 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资料至市中心或县区管理部业务 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转移等业务。 为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紧扣“便民、利民、惠民”政策,增强“智慧公积金”服务能力,不断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便民利民为目标,实现住房公积金查询、归集、提取、贷款等多项业务线上办理,逐步实现线上服务全覆盖。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仅需动动手指、拍拍照片即可办理大部分公积金业务,享受触手可及的线上服务。 (编辑:庞贵琦 责任编辑:武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