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费的过程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随时都可能被侵害,面对这种情况,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随着社会的发展,公积金方面的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心和了解的对象,公司的资本公积金究竟有哪些用途呢?今日,王海英律师就资本公积金与消费者权益为我们来解读相关方面的问题。
一、公司的资本公积金的用途
它唯一的用途是依法转增资本,但不能够作为投资利润或股利进行分配。企业按法定的程序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并不改变所有者权益的总额。
二、资本公积金的来源按其用途可分为哪几类?
首先是能够直接用于转增资本的资本公积金,包括资本(或股本)方面的溢价、接受现金的捐赠、拨款后转入、外币资本折算的差额和其他的资本公积金等。其中,资本(或股本)溢价,是指通过企业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称之为股本溢价;接受现金的捐赠,是指企业因接受现金的捐赠而增加的资本公积金;拨款后转入,按照规定转入资本公积金的部分,企业应按转入的对应金额入账;外币资本折算的差额,其他的资本公积金,以及从资本公积金的各准备项目转入的金额,也包括债权人豁免的债务。
如果是不可以被直接用于转增资本的资本公积金,包括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准备和股权投资方面的准备等。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准备,是指企业因接受非现金的资产捐赠而增加的资本公积金;股权投资方面的准备,是指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的企业按其持股的比例或投资的比例相应增加的资本公积金。
三、作为一名消费者遇到这类情况该怎么做呢?
王海英律师明确地进行了相关表示,由于我们国家市场竞争正处在一个从无序向有序转变的特殊时期,可能会通过各种各样方式,如:利用消费者的恶意投诉,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如发生这种情况,其竞争对手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如果虚假的陈述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方面权利,消费者可以根据《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消费者要充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加强自身维权方面的意识, 许多消费者为了避免麻烦,会对此类事件放而任之,认为没有必要为了几块钱大动干戈。一些经营者抓住这样的心理,不断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消费者需要加强自身维权方面的意识,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司法保护
在销售过程中,经营者可能会告知销售人员按照实际情况或商品包装上标明的内容向消费者介绍商品。从法律关系上来看,如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买卖的关系时,经营者已告知商品的真实情况,则消费者知情权没有受到损害,经营者不会承担民事责任。如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尚未发生买卖的关系,消费者能够以经营者的广告用语表述不真实,损害了消费者知情权为由来向法院提起起诉,人民法院可根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广告主的民事责任;如果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然设计、制作、发布,应当依法承担相关的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资本公积金与消费者权益”相关方面的解读,王海英律师对此作出了如下的表示,资本公积金唯一的用途是依法转增资本,不能够作为投资利润或股利进行分配。企业按法定的程序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并不改变所有者权益的总额。要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司法方面的保护以及行政保护。若消费者遇到自身的权益被侵犯的情况,建议还是尽快寻求法律途径进行保护。如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以根据《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