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今天17:24发布通知,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开通了新功能,以下是通知全文。
各缴存职工:
为使缴存职工更方便、快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我中心对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升级改造,新增多项操作功能,现发布如下:
一、租房提取二次申请
1.申请条件:
职工通过租房自住且无需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的方式首次成功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再次申请提取时,可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操作。
2.操作流程:
登录我中心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进入“业务办理→公积金提取申请”功能,手工录入本次提取金额,点击“提交”,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
3.查询:
登录我中心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进入“信息查询→提取进度查询”,显示租房提取申请进度。
二、撤销提取申请
职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发起的“公积金提取申请”,可通过进入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的“信息查询→提取进度查询”界面撤销提取申请。(注:只能在我中心未审批前进行撤销操作)
三、取消提取预约
职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发起的住房公积金“前台提取预约”,可通过进入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的“信息查询→预约信息查询→预约详情”界面取消预约。(注:只能取消预约业务办理日期前的预约申请)
四、取消账户合并预约
职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发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预约”,可通过进入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的“信息查询→预约信息查询→预约详情”界面取消预约。(注:只能取消预约业务办理日期前的预约申请)
五、自愿缴存人员相关业务办理
自愿缴存人员可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封存、启封、汇缴、补缴的业务办理,具体业务操作详见中心网站→常见问题→《自愿缴存账户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操作指引》。
以上功能自发布之日起启用。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