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报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试行)》(仑政办(2018)102号)精神,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兼顾、公平善用的原则,2019年全区将推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报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名额200户,保障名单按照积分从高到低进行选取,凡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家庭请于1月2日—1月25日(工作日)携带申报材料及积分材料,前往本人《浙江省居住证》所在街道积分专窗申请办理。
该政策属全市首推,是北仑区继推出流动人口“积分入学”“积分入户”政策后的又一项惠民政策。该政策的推出,既使我区的量化积分体系更加完善,功能应用更加全面,又使流动人口住房保障政策更加完善,流动人口除了可以享受我区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外,还可以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进一步提高了流动人口住房保障覆盖面,让更多的流动人口都能享受我区住房保障政策红利。
流动人口申请量化积分申报公租房租赁补贴,需同时具备以下六个条件:
1
本人持有北仑区(不含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办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连续居住未满5年(不含)。本人持有在北仑区办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连续居住未满5年(不含)。
2
本人租赁持有有效《北仑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住房。
3
本人其家庭成员在北仑、镇海、鄞州、奉化、海曙、江北区域内无房产(包括住宅及非住宅用房、已签订购销合同并登记备案的期房)。
4
本人其家庭成员未获得过政府及单位的实物分房、集资建房、住房补贴、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各类住房优惠政策,或者未居住在政府(企业)公租房、人才公寓等类似保障性住房。
5
本人及其配偶的双方父母在宁波六区内只拥有一处住房。
6
本人申请前已连续六个月在北仑区(不含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且当前正在缴存。
符合相关条件的市民可携带
*《北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报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表》;
*本人持有在北仑区办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结婚证复印件;
*本人持有有效的《北仑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基本资料以及相关积分材料前往各街道积分窗口办理。
1
据悉,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报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的每月租赁补贴金额,将按相应的租赁补贴标准的计算保障面积乘以租赁补贴标准确定。公租房租赁补贴标准的计算保障面积为1-2人户36平方米,3人户54平方米,4人及以上60平方米。
2
此外,按照流动人口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不同,新碶街道、大碶街道、小港街道的公租房租赁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2元;霞浦街道、柴桥街道、戚家山街道每月每平方米10元;春晓街道、梅山街道、白峰街道、郭巨街道每月每平方米8元。
(北仑发布综合编辑,资料来源:北仑住房公积金与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