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晓雅
近日,我市召开市直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移交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编委关于调整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市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建行渭南分行相关负责人就业务移交、单位公积金缴存业务以及公积金缴存、支取、个人贷款业务、窗口服务等相关事项和业务进行了说明。据悉,自5月27日起,我市开始暂停市直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公积金缴存、支取业务,7月1日起市直部门单位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业务统一由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市财政局不再承担市直部门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职责,将配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好网络测试和财务移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