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确保本年度年终对账、结账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我单位定于12月10日起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重新办理时间另行通知。已办理完抵押贷款审批手续的,请务于12月25日前将抵押权证交回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窗口。逾期未交回的视为自动放弃贷款,我中心将不再继续受理。
此通知
通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