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普通成套自住商品房提取
(一)需提供资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2.《商品房登记备案表》原件;
3.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原件;
4.提取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存折或卡原件;
5.提取配偶公积金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
6.为落实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要求,核查购房真实性,管理部可视情况要求提供购房款支付凭证(银行转账凭证、汇款凭证、现金进账回单、POS机刷卡回单等)原件。
(二)提取时限
以《商品房登记备案表》载明登记时间为准,不超过12个月。
(三)提取次数
夫妻双方均可在提取时限内提取一次。
(四)提取额度
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价。
(五)特别说明
1.职工本人及配偶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以购买普通成套自住商品房的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
2.此类提取仅适用于一次性付清全款或首付款不低于20%的分期付款的购房提取(以购房合同及备案登记表注明的付款方式为认定依据);
3.所购房屋性质为别墅、其他的,不予受理公积金提取;
4.以购买普通成套自住商品房提取公积金的,不能再以偿还该套房商业贷款为由提取公积金;
5.购房提取公积金后又撤销备案登记的,经查实后,要求该职工限期内将所提公积金退回;
6.《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购买人(含共同购买人)占有比例的,按相应比例确定购买人可提额度;未明确占有比例的,按平均比例确定购买人可提额度;《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购买人只有夫妻的,不按比例计算可提额度;
7.只限夫妻双方之间相互委托;
8.所购住房在遵义市地区范围以外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双方户籍证明或提取人配偶的工作单位证明(并附提取人配偶在工作(异地)地的公积金或养老保险缴交证明)。职工及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是公安机关以户籍区划所管理的户籍地(城市市中心的所辖区为同一区域);所涉异地购房的房屋座落地址必须在上述行政区划内。
二、购买普通自住二手房提取
(一)需提供资料
1.《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2.能体现交易价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
3.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提取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存折或卡原件;
5.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
6.为落实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要求,核查购房真实性,管理部可视情况要求提供购房款支付凭证(银行转账凭证、汇款凭证、现金进账回单、POS机刷卡回单等)原件。
(二)提取时限
以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登记时间为准,不超过12个月。
(三)提取次数
夫妻双方均可在提取时限内提取一次。
(四)提取额度
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税务发票体现的交易价格。
(五)特别说明
1.职工本人及配偶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以购买普通自住二手房的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
2.以购买普通自住二手房提取公积金的,不能再以偿还该套房商业贷款为由提取公积金;
3.《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购买人(含共同购买人)占有比例的,按相应比例确定购买人可提额度;未明确占有比例的,按平均比例确定购买人可提额度;《房屋买卖合同》中购买人只有夫妻的,不按比例计算可提额度;
4.只限夫妻双方之间相互委托;
5.所购住房在遵义市地区范围以外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双方户籍证明或提取人配偶的工作单位证明(并附提取人配偶在工作(异地)地的公积金或养老保险缴交证明)。职工及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是公安机关以户籍区划所管理的户籍地(城市市中心的所辖区为同一区域);所涉异地购房的房屋座落地址必须在上述行政区划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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