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财讯
7月8日,澎湃新闻获悉,湖北省黄冈市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黄冈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措施》。
《措施》提到,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在黄冈市区域内购买改善性住房再次申请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可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组织购房团购活动,对20人以上的团购,开发企业给予不低于个人总房款3%的优惠。
自愿缴存人员一次性缴交6个月住房公积金,在黄冈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有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可将贷款余额转办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或父母为子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办理“先取后贷”。(澎湃新闻记者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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