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窗口。
贺州新闻网讯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阶段性放宽住房公积金政策,全力扶持行业发展,减轻企业压力。
实施意见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无法按时足额缴存的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的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算逾期,期间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款。另外,为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后的资金难题,在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等也有政策倾斜。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何红华告诉记者:“还可以选择降低缴存比例,就是在5%到12%之间选择一个缴存比例,这是要在2020年4月30日以前要完成这项工作,在6月30日以前,还可以选择缴存基数,如果企业生产困难,也可以选择按最低缴存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除了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外,对奋战在疫情一线的医务人员、警务人员、社区工作者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在一线从事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因疫情感染住院治疗、医学观察隔离人员在2020年6月30日前不能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也不作逾期处理,同时,对以上人员在租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时限也有所放宽。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何红华告诉记者:“你是一线人员和受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企业职工,只要你是办理租房提取,是可以灵活安排提取时间,主要是提高了他们的提取额度,从原来每年的9600元提高到每年租房提取租金12000元。”
据了解,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办理缴存业务的缴存单位,还可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理,不影响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疫情防控解除时间以自治区、贺州市相关通知为准。(广电融媒体记者 梁家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