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购房后提取公积金,可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各指定银行网点窗口进行办理,需要提供以下提取材料↓
购买商品房的:
所需材料:
1.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2.购房收据或发票;
3.购买异地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户口簿或异地缴存证 明;
4.所购房源查询结果(由中心受理人员在房地产信息网查询购房合同或税务网查询购房发票的书面查询结果);
5.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6.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I类银行借记卡(储蓄卡)原件;
7.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的:
所需材料:
1.《不动产权证》(自登记之日起一年内);
2.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
3.购买异地再交易自住住房的,需要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口薄或异地缴存证明;
4.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5.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I类银行借记卡(储蓄卡);
6.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注意事项
(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商品住房及再交易住房住房的房屋总价)。
来源: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