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主要目的是为有购房需要、家庭有一定偿还能力,但资金还有一定缺口的干部士官,拓宽筹资渠道,降低筹资成本,帮助个人减轻购房负担。
那么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贷款限额和贷款期限有什么规定?
1、什么是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军队授权中央管理的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以下称为协作银行),按照合作协议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向符合条件的军人审批发放贷款。
2、哪些人可以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参加军队住房公积金归集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以及军队管理的退休干部、士官,在购买住房时,可以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3、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家庭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2)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首付款资金;
(3)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或者相关证明文件;
(4)提供符合协作银行规定的贷款担保;
(5)所购住房为家庭首套住房;
(6)夫妻双方均未申请过军队或者地方住房公积金贷款;
(7)信用状况良好;
(8)军队及协作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9)借款人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的,仅限一方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的贷款限额怎么确定?
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限额管理。借款人贷款限额,按照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执行,一般不得超过40万元;购房地人民政府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超过40万元的,按照购房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借款人具体贷款额度,由协作银行在军队明确的限额内,根据其偿还能力和个人信用等级确定。
5、申请的贷款期限为多久?
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且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65年。借款人具体贷款期限,由协作银行在军队明确的期限内,根据其偿还能力确定。
6、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怎么确定?
答: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时,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7、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用于购买哪些性质的住房?
答: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用于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军队安置住房、军队经济适用住房。
8、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采取哪些担保方式?
答:军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所购住房性质,应当采取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担保。
购买商品房的,应当以其所购住房或协作银行认可的其他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作为担保。
购买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安置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的,应当以协作银行认可的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办理贷款担保。
9、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向哪些银行申请贷款?
答: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银行申请。
10、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需要向所在单位提供哪些材料?
答:
(1)借款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及配偶住房情况证明;
(3)拟购住房的相关材料;
(4)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证明;
(5)其他有关材料。
11、军人退出现役时如何提前还款?
答:借款人退出现役办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结算时,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依据《委托转账还款授权书》,将其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划转至协作银行,用于偿还剩余贷款本息。利率仍然按照公积金贷款执行。
12、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审批?
答: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根据年度贷款控制指标实行轮候审批。
战区级单位后勤机关财务、营房部门在审批贷款人员资格时,应当优先批准购买商品住房、驻艰苦边远地区、夫妻分居两地的军人,兼顾考虑借款人职级、服役年限等因素。
13、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采取哪些还款方式?
答:借款人应当按照与协作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等额本息还款法,二是等额本金还款法,借款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法,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这样由于每月的还款额固定,可以有计划地控制家庭收入的支出,也便于每个家庭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确定还贷能力。简单的说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归还贷款本息,比较适用于现期收入少、预期收入将稳定增加的人员。
等额本金还款法,是将贷款本金每月等额偿还,然后根据剩余本金计算利息,所以初期由于本金较多,将支付较多的利息,从而使还款额在初期较多,而在随后的时间每月递减,这种方式的好处是,由于在初期偿还较大款项而减少利息的支出,比较适合还款能力较强的家庭。简单的说每月平均归还贷款本金,借款利息按未还本金余额逐月结算并与本金一起偿还,比较适用于有一定经济积累的人员。
14、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有哪些?
答:(1)贷款申请。军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单位后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规定填写《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上报及审批。借款人所在单位后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应当会同营房部门,对借款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按月编制《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情况汇总表》,连同《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于每月15日前按照建制关系直接上报战区级单位后勤机关财务、营房部门。
战区级后勤机关于收到申请表次月10日前批复并下达《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批准书》,批准书有效期为3个月,贷款资金于批复当月20日前划转至相关协议银行,实际贷款金额由相关协议银行核准。
(3)还贷授权。各单位后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应当在收到《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批准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借款人,并与其签订《委托转账还款授权书》。借款人调动时,调出单位后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应当将个人贷款情况在《军队人员个人住房资金账户转移介绍信》中注明;调入单位后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应当依据借款人贷款情况,与本人重新签订《委托转账还款授权书》。
15、已办理地方商业贷款能否转为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不能转为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方面国家只在部分城市出台商转公政策,全国没有统一规定,全军制订统一规定有难度;另一方面受军队贷款规模限制,无法向前追溯把已办理的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所以暂不具备出台条件。今后有关部门将根据制度运行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16、已购住房人员能否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已购买个人首套自有住房且房款尚未结清的,未支付房款余额可按规定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购住房人员房款全部结清的,不适用于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能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7、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的首套房如何认定?
答: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的首套房概念,必须是所购住房为家庭首套住房,即夫妻双方享有的首套自有住房。结婚前,夫妻一方购买的房产,也会认定为夫妻双方名下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