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馨提示
2017年11月27日,毕节市住房公积金大数据综合云平台核心业务系统在市直管理部(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农业银行四楼)正式上线,上线运行稳定后,其他县(区)管理部紧随上线。
办理业务重要提示
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开具支票或汇款单,银行互联结算实时(30秒内)到账,请携带好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尚未办理联名卡的缴存职工,建议携带建行、农行、中行、工行、交行开户的个人储蓄卡。
非以上五大国有银行开户的个人储蓄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中心结算账户受跨行转账的限制,请提供准确的开户银行名称(如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XXX农村合作社XX分社)
暂停办理贷款业务重要提示
一、2017年11月27日到12月12日之间,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还款业务(含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二、2017年12月1日起银行暂停从个人还款账户内扣款,期间不产生贷款逾期记录和贷款逾期罚息。
三、还贷扣款日在2017年12月1日到12月12日之间的,将暂停扣款,于12月12日贷款数据移植完成后统一进行扣款,扣款成功的视为正常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