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全市131万余名缴存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开展2020至2021年度结息工作,共计结付利息6.96亿元,同比增长0.48亿元,增长率为7.3%。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每年结息一次,计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结息后自动转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结息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计息。目前,结息资金已自动计入职工个人账户内,与余额一同转存为下一住房公积金年度的账户本金,无需职工到柜台进行办理。职工可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营业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等方式查询个人账户余额及个人账户情况。
来源:哈尔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