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湘潭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1名委员,2019年召开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度工作计划的汇报》《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其分配方案》《关于2019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关于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的请示》《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成员单位的建议》《湘潭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预警)管理办法》《湘潭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汇报》《关于确定2019年度湘潭市住房公积金最高和最低月缴存金额的请示》《湘潭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暂行规定》《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职能部门查询、冻结(解冻)、扣划住房公积金工作管理办法(审议稿)》《湘潭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实施细则》)。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湘潭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10个处(科),4个管理部,无分中心。从业人员74人,其中,在编42人,非在编3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211家,实缴单位2292家,净增单位150家;新开户职工1.62万人,实缴职工18.63万人,净增职工1.54万人;缴存额30.28亿元,同比增长 12.02%。2019年末,缴存总额233.6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89 %;缴存余额78.7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68%。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4家,与上年相比没有增加。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20.81亿元,同比下降5.15%;占当年缴存额的68.73 %,比上年减少12.44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154.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52 %。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8万笔19.97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2.56%、29.71%。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0.54 亿元(包括出让“公转商”融资贷款)。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22万笔154.27亿元,贷款余额88.02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7.59%、14.87%、1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111.72 %,比上年末减少1.66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4家,与上年没有增加。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9年,未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回收项目贷款0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1.1亿元,项目贷款余额为0。
(四)购买国债:2019年,购买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19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比上年末减少0亿元。
(五)融资:2019年,融资12.85亿元,归还16.26亿元。2019年末,融资总额42.45亿元,融资余额10.67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11亿元。其中,活期0.04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07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111.72%,比上年末减少1.6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30499.26万元,同比增长25.8%,存款利息377.9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0119.15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2.1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19883万元,同比增长38.09%,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1095.06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6.61万元,其他8711.33万元(其中筹资利息 7119.43 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10616.26万元,同比增长7.82%,增值收益率1.44 %,比上年减少0.0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036.4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917.9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661.87万元。
2019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1917.94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661.87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8844.3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7455.6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1902.03万元,同比下降29.74%。其中,人员经费646.26万元,公用经费620.53万元,专项经费635.24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0万元,逾期率0‰。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2%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2036.45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8844.33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2%,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7%、9.01%和12.02%。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0.83%,国有企业占13.7%,城镇集体企业占1.13%,外商投资企业占2.2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6.9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28%,其他占0.87%。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3.76%,国有企业占33.02%,城镇集体企业占0.37%,外商投资企业占4.3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6.5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77%,其他占0.18%;中、低收入占98.87%,高收入占1.13%。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9.26%,国有企业占11.66 %,城镇集体企业占0.17%,外商投资企业占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7.9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74%,其他占7.25%;
中、低收入占99.37%,高收入占0.63%。
(二)提取业务:2019年,8.1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0.81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9.6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2.7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6.12%,租赁住房占0.71%,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0.3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3.9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7%,出境定居占0 %,其他占1.74%)。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82%,高收入占1.18%。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73.17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21.85%,比上年末减少1.8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295.0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8.56%,90-144(含)平方米占75.94%,144平方米以上占15.5%。购买新房占99.6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0.09%,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2%,其他占0.25%。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7.33%,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1.99%,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68%。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3.39%,30岁-40岁(含)占39.12%,40岁-50岁(含)占22.82%,50岁以上占4.67%;首次申请贷款占87.23%,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2.77%;中、低收入占90.06%,高收入占9.94%。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850笔25020.78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95694.9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9773.62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9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0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0万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累计试点项目1个,贷款额度1.1亿元,建筑面积4.25万平方米,可解决386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1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0.65%,比上年减少65.62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19年机构改革,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增加人事科、经开区管理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等4个科室,人员编制调整为47人。
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没有变更。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额调整情况。2019年我市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分别为2006元,合计最高月缴存额为4012元;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分别为100元,合计最低月缴存额为200元,与2018年持平。
2.提取政策调整情况。2019年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湘潭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暂行规定》,文件规定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3.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颁布实施《湘潭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预警)管理暂行办法》《湘潭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转商业贴息贷款试行办法》,处于三级预警状态,推行贴息贷款,共有市建行、市工行、市农行三家贴息贷款承办银行。
调整首付比例: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且首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购买第二套住房且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了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系统,目前已经上线核心系统、12329语音、12329热线、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手机公积金App,已经测试通过的网上服务大厅(开发商版)计划于2020年上线。数据共享平台共享数据范围继续扩大,2019年上半年全省建行购房商贷数据纳入数据共享平台;继2018年全省民政与公积金系统数据共享中心设立在我中心后,2019年全省公安与公积金系统数据共享中心在我中心设立,通过共享平台共享全省7000万户籍数据。出台《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的通知》,对3项缴存业务、12项提取业务、12项贷款业务所需资料进一步精简。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2019年顺利将公积金数据接入全国税务共享平台;继续对信息系统进行等保三级检测,采用外包服务的方式将安全运维及机房硬件维保委托专业的第三方公司。
(五)201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19年获得:湖南省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首届“住建人防杯”篮球赛“体育道德风尚奖”;机关第一支部荣获市直机关“先进党组织”;岳塘区建设路街道2018年度平安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市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综合评价为“好”;湘潭市市直机关“五四红旗团组织”;湘潭市职工工间操大赛“三等奖”;湘潭市市直机关太极拳比赛“二等奖”。
(六)2019年没有发生因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而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七)201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没有发生违规行为。
(八)无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27日
内容来源:红网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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