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雾凇台记者近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受疫情影响收入的无房且租住商品房的职工,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可提高至原可提取额度的150%。
在2020年上半年因受疫情影响职工无法及时提取住房公积金而超期的,可顺延提取时限至2020年9月30日。
受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业务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登录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www.jlgjj.gov.cn),下载《住房公积金单位缓缴申请表》,填写后打印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二)单位专管员持《住房公积金单位缓缴申请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的缓缴住房公积金决议材料以及补缴方案,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分中心提交申请;
(三)分中心对申请进行审核;
(四)经审批后,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业务;
(五)业务办结后,单位专管员签字,取回凭证回联进行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