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日报、沈阳网讯(记者彭跃东)近日,住建部要求,住房公积金要进一步降低门槛,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定期向公众亮住房公积金“家底”。3月23日,记者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沈阳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确定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元(以家庭为单位),三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据了解,今年沈阳继续执行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延长贷款年限,将原“男方年满50周岁,女方年满45周岁,连续缴存公积金3年(含3年)以上且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年龄限制放宽为男65周岁、女60周岁”,调整为“男方年满45周岁,女方年满40周岁,连续缴存公积金3年(含3年)以上且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年龄限制放宽为男65周岁、女60周岁”。
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实行家庭自住房情况申报制,由贷款职工自行申报住房套数。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20%,90平方米(不含)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三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手房贷款比例按核准价计算(不含房屋装修及除房屋以外其他物品价款),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五年内的(含五年),贷款比例不高于存量房核准价的60%,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五年以上、二十五年以内,贷款比例不高于核准价的50%。贷款的最低期限为1年,最高期限为20年且男性、女性均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房屋竣工使用年限在五年以上、二十五年以内,最长贷款期限为二十五年减房屋竣工使用年限,房屋竣工使用年限超过二十五年或列入拆迁范围的住房不再受理公积金贷款。
积极寻求为购房职工降低还款压力的途径。针对公积金贷、商贷组合贷款模式,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协调各受委托银行对购买首套中小户型普通自住房的职工给予优惠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