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
6月21日至7月10日
2019年度市区企业单位开展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这次缴存基数调整范围为
已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市区各企业、
民办非企业单位、
个体工商户
和自由职业人员
据了解,以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照单位和个人各12%执行,这次调整后,各缴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缴存比例可以在5%到12%之间自主选择。调整后的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丽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6466元;月补贴缴存基数上限为8822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丽水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即1660元。
调整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个人月缴存额与单位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从7月起,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工资收入证明材料,工资收入按其缴存基数确认。
来源:老白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