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消息,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做出了调整,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升至40万。更多政策调整如下:
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40万元提高为5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30万元提高为40万元。
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购买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建房、商转公、再交易住房的,缴存人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 首付比例不低于25%;缴存人第二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
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无自住住房职工支付租赁商品房房租提取的,提取额度由原每年10000元提高到12000元。
调整时间。以上调整事项,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阶段性政策,将依据资金流动性风险动态调整。
来源: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高阁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