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职工共渡难关,今天,株洲市再推公积金新政。
公积金新政包括: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经本单位工会同意,提供《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阶段性支持政策缓交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在2022年12月31日前,经所属缴存管理部批准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预期处理、免收罚款,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同时,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住房且租房自住的,每年可办理租房提取,夫妻合并计算提取限额为1500元。
记者:罗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