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消息。
2020年6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取消部分证明事项。
取消《宝鸡市住房公积金集中提取申请表》、取消再交易自住住房贷款申请人提供的《房产抵押评估报告》。
(LL)
办理再交易自住住房贷款的申请人不再提交《房产抵押评估报告》,由各管理部委托在市中心备案的评估公司进行房产抵押评估,费用在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