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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恩兴)“住房公积金凭信用就可以提取,真的很贴心,大大减轻了我们购房的资金压力。”日前,李先生在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路桥分中心(以下简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办理业务时为“信用提取”新政策连连点赞。
住房公积金“信用提取”政策是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为推进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提出的“信用有价”工程而出台的改革措施。依托“信用台州”平台数据资源,该中心依据职工个人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实施精准把控,对无不良个人征信记录且“台州信用分”750 分以上的职工,在其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采取信任优先、容缺受理的方式开辟绿色通道。
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的传统做法是职工先自行筹集购房首付资金,签订购房合同后再办理提取手续。现在只要职工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补足购房合同、增值税发票等购房提取所需材料,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可先将提取资金转入房地产开发公司资金监管账户用于购房首付。
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主任陈辉介绍:“我们推出‘信用提取’的改革措施,就是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我们把信用评价结果融入业务办理,既释放出信用的应用价值,厚植信用土壤,又切实减轻职工筹集购房资金的压力,更好地发挥出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储蓄作用。”
据介绍,下阶段该中心将以“信用 审批”为抓手,弘扬诚信文化,持续放大信用有价的优势和叠加效益,让守信者“降成本、减流程”,办事越来越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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