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安徽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提示,因偿还外中心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等两种情形需线下办理相关业务。
安徽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提示,偿还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首次和非首次提取均需要身份证原件和合肥市一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
偿还外中心住房公积和偿还商业性自住住房贷款本息,首次提取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公积金中心或者借款银行出具的贷款情况说明原件、合肥市一类活期储蓄帐户银行卡或存折。非首次提取,则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合肥市一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如提前还款或结清,须提供还款或结息证明。
此外,配偶提取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共有人提取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不动产权证原件。
那么可否多次提取公积金呢?据悉,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提取1次,跨年即可,不需要满1年;贷款还清后1年内,凭结清证明可再提取1次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在提取额度方面,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当年度提取额度等于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不含罚息) 减去累计提取总额。
安徽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提醒大家,这几种情形须线下办理:1.因偿还外中心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的;2.因偿还省直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自住住房贷款本息,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他因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业务,均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星级记者 徐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