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43142的网友留言咨询:您好,请问无房无贷款,租房子住,想提取公积金,怎样提取,需要什么手续文件,还有就是工作单位在福山,社保公积金是在芝罘区交的,无房证明需要芝罘区、福山区都开吗?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回复:你好!无房户承租本市商品住房提取材料:①《烟台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可到中心官网下载打印)②职工和配偶无房证明原件:户籍为本市的,由户籍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户籍为外市的,由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③职工及配偶户口簿。职工及配偶非同一户籍的另需提供结婚证,离异职工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可本人持身份证办理,也可以交给单位经办人持他(她)的身份证办理。提取时限: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额度:单身年最高限额6000,已婚夫妻合计12000。提示:从5月28日起符合条件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转到个人银行账户。单位来办理时,需另携带盖公章的个人银行信息采集表。表上填写职工在7家商业银行(中、农、工、建、交、恒丰、光大7大行)之一办理的I类借记卡号、开户行准确完整名称,银行联行号、个人手机号)。或本人持银行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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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胶东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