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亳州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其中,对2018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公布,快来了解一下~~~
1.归集政策调整情况:
2018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最高限额由1400元调整为1600元,职工所在单位以相应金额给予补贴;
2018年缴存比例继续执行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比例均不得超过12%。
2.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修订《亳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由25年调整为30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贷款条件和利率执行标准不变。
3.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调整了《亳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一是简化了租房提取要件,由原来须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租房合同、婚姻证明、房租发票或者收据,削减为只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
二是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等自住住房支取公积金政策方面:支取时限由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调整为二年以内。本市购房提取简化要件,只需提供首付款收据就可以申请办理;
三是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就业提取公积金政策方面: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未就业提取公积金调整为满6个月未就业就可提取公积金;
四是退休提取公积金政策方面:退休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可凭本人身份证申请办理;
五是为了支持本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增加了拆迁还原安置住房提取公积金项目,提供拆迁还原住房找补差价票据,拆迁还原协议、拆迁安置结算单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情况:
存款利率:与各受托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协定存款利率按1.495%执行,部分银行利率上浮按1.61%执行。住房公积金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按2.1%执行,部分银行利率上浮按2.295%执行。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执行,年利率:5年以下(含5年)2.75%、5年以上3.25%,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
首付比例:首套房不低于20%;二套房和二手房首付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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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亳州住房公积金
编辑:明光 审校:张珍 方璐 审核:邓传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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