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被提出以来,金融机构正积极行动。近日江苏银行发布了国内银行业首个碳中和行动方案,国开行发行了首单碳中和专题绿色金融债券,兴业银行承销了全国首笔权益出资型碳中和债……
可以看到,在经济结构的低碳转型趋势下,金融机构将迎来巨大的市场机遇。与此同时,金融机构作为企业主体,其自身也有实现碳中和的必要性,但目前不少机构对如何推进碳中和工作仍有疑惑。对此,海通国际首席经济学家孙明春近日在接受第一财经专访时称,中资金融机构完全有能力在2030年甚至更早率先实现自身运营层面的碳中和。
有望2030年前实现碳中和
在孙明春看来,金融机构实现碳中和不仅可起到示范效应,引领全社会更多有条件的部门和企业也加入提前实现碳中和的行动之中,还有助于活跃国内碳市场,对控排企业和新能源相关企业等碳交易市场的参与主体形成更强大的激励机制,促使更多企业主动采用绿色低碳技术。
不过,目前来看,尽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已提出,但国内仅有较少金融机构做出了相关承诺。“与国际机构相比,可以说落后了一些,国外已有多家机构实现了一定程度的碳中和,而国内迄今为止还未有一家。”孙明春对记者说。
近日海通国际发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实现碳中和的路径和方法》报告也显示,在《财富》世界500强企业的121家金融机构中,已有42家宣布碳中和计划,其中30家机构已在运营层面实现“碳中和”,主要集中在欧美发达国家。相比之下,国内目前还没有一家金融机构实现碳中和目标。
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内金融机构缺少实现碳中和的条件。据海通国际测算,中国金融部门在全国碳排放总量中所占的比例应该不超过0.3%,远低于金融业在GDP中所占的比例(7.7%),假定金融机构将所有碳排放都通过购买碳信用来实现碳中和,按照2020年中国碳交易所的成交价格测算,全年碳中和的成本最高不超过24亿元,尚不足金融业GDP(约8万亿元)的万分之三。
孙明春表示,相对于中国金融部门的收入和利润水平,实现碳中和的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如果金融机构还通过节能降耗、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减少碳排放的话,则其需要购买的碳信用将更少,成本将更低。
“在对金融部门实现碳中和进行成本估算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中国金融部门于2030年前率先实现运营层面碳中和目标倡议。”孙明春说,中国金融机构碳强度低、财务实力强,完全有能力在2030年甚至更早实现碳中和。
稳步推进运营层面碳中和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产生的碳排放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自身运营活动导致的碳排放,另一方面是金融机构的投融资活动引起的碳排放,尤其是所持资产或投资组合所产生的碳足迹。
“要注意的是,我们提到的金融机构2030年实现碳中和是指其在自身运营层面实现碳中和。”孙明春强调。这是由于测算金融机构投资组合中的碳排放十分复杂,现阶段尚不具备统一的标准,而且还面临被投企业和项目的碳排放数据披露不足、核算方法和工具缺乏等问题。
那么,金融机构在运营层面又该如何推进碳中和?孙明春称,可从“碳核算”“碳减排”和“碳抵消”等三个主要环节入手。
具体来看,在碳核算方面,金融机构需要按照选定的温室气体核算标准,运用专业的方法学组织碳盘查,对自身的排放情况进行摸底。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基于对碳排放数据的分析,制定碳中和计划,其中包括制定减排策略、匡算碳抵消成本、制定减碳目标和具体的实施计划等关键步骤。
在碳减排方面,考虑到金融行业碳排放主要来源于使用电力和办公材料产生的间接排放,因此减排策略的核心在于两个途径,一是节能降耗,二是使用绿色能源替代高碳煤电。
在碳抵消方面,由于目前国内企业实施碳中和属于较新的领域、碳交易市场尚不成熟和完善,国家政策和法规对企业层面如何实现碳抵消尚无统一标准。金融机构按照何种标准开展碳抵消活动、直至实现碳中和也尚不明确,因此,“建议金融机构现阶段将碳中和实践的重点放在碳核算和碳减排领域,待相关政策制度明晰成熟后,再致力于实现碳抵消。”孙明春说。
资产层面碳中和仍面临挑战
除了在自身运营层面实现碳中和以外,孙明春还建议金融机构也要致力于实现资产层面的碳中和,通过加强投融资活动中的气候风险管理,更直接地帮助和推动其他部门尽早实现碳中和。
这也将给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比如,银行可以给低碳、减排、环保企业发放绿色贷款或帮助它们发行绿色债券,券商或投行可承销绿色债券,资产管理公司可设立碳基金、发行绿色低碳主题的股债基金或ETF等。“未来,随着碳交易市场规模越来越大,金融机构面临的机会也将越来越多。”孙明春说。
但需注意的是,挑战总与机遇并存,金融机构在推进资产层面的碳中和过程中,面临着多重难题。一方面,对投融资活动中的碳排放及碳强度进行核算的技术还不够成熟;另一方面,在助力企业进行低碳转型时,很有可能对企业的财务造成负面影响。
孙明春称,举例来看,随着碳排放进程推进,一些高排放的行业可能会因排放成本不断上升造成财务上的不可持续,甚至破产倒闭。如果金融机构在资产层面未能管理好这部分风险,那么这些资产未来可能就会变成不良资产。因此,金融机构在推进资产层面的碳中和时,要在步伐上控制节奏。
面对技术上的难题,孙明春则表示,金融机构首先要探索的就是制定资产层面的碳排放,即碳足迹的核算标准;同时要求企业在相关信息上做更充分的披露,并据此制定专门的碳中和规划。“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目前才刚刚开始,我们有足够的时间分析和解决这一问题,并与国际上的标准形成共识。”他说。
另外,金融机构还应积极参与中国碳市场的建设,增强碳市场的金融属性,拓展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促进形成全国统一、真实反映碳资产价值的价格发现机制;同时,开发、创新碳金融衍生品(如碳期货、碳期权等),给市场参与者提供必要的风险管理和对冲工具,帮助市场形成对碳信用资产的中长期价格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