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开发银行近日发布的《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同推进生态环保重大工程项目融资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发挥部行合作优势,共同加大生态环保重大工程项目融资,培育环保产业新增长点。
《通知》提出,以贯彻落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保专项规划等为重点,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为基础,加快推动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海湾综合治理、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污染物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履行生态环境领域国际公约等重大项目,以及绿色产业促进、生态环境科学技术成果转化等工作。
针对金融资金支持特点,《通知》要求,在中央项目库中补充建立金融支持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库,加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区域环境协同治理等重大项目,以及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生态补偿、“无废城市”建设等试点项目的储备与支持。
按照《通知》规定,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对中央项目库中符合放贷条件的项目和生态环境部门推荐的其他生态环保重大工程项目优先开展尽职调查、优先进行审查审批、优先安排贷款投放、优先给予优惠利率、优先给予延长贷款期限等优惠信贷政策支持。中央项目库项目可视同国家开发银行重大(重点)项目管理,享受相关政策。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积极探索创新适用于生态环保项目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环保产业发展。
《通知》还提出,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要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按照“部对行、省对分”原则,建立联络制度,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及时共享生态环保信贷项目信息及调度情况。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了解掌握开发性金融信贷要求,协助有融资需求且符合条件的项目用好开发性金融政策。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精准施策、市场化和风险可控原则,发挥开发性金融中长期资金优势,统筹考虑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按照相关信贷政策,在资源配置上给予倾斜,加大支持力度。
据悉,生态环境部的主要思路是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同时,生态环境部正在抓紧研究提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顶层设计。
此外,中央财政预算今年也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了536亿元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275亿元,重点支持北方冬季清洁取暖和打赢蓝天保卫战;水污染防治资金安排217亿元,主要用于长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44亿元,支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