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宝琛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再次就资本市场表态:要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继续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更好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短短47个字,传递出多重信号,其中之一就是保护投资者利益。而对于这一议题,金融委多次会议都曾提及。
投资者保护工作是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在笔者看来,证监会始终强调“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基础制度体系,这是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坚强后盾。
首先,“建制度”为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大的制度保障。
经过多年的建设,我国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不断完善。特别是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证券法,设立了投资者保护专章,以法律的形式细化了投资者保护的相关安排,成为投资者保护体系建设的里程碑。
同时,证监会围绕资本市场重大改革问题,增加制度供给,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司法部门发布了一系列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司法解释。这让投资者保护体系变得更加全面、立体。
以证券集体诉讼制度为例,其“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的赔偿效应,能够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和高压态势,保护投资者利益。
其次,“不干预”为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开展构建了良好的市场预期。
在3月份召开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1年会”上,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表态,贯彻“不干预”的理念。科学把握政府与市场、放和管的关系,把该放的放到位,把该管的坚决管住。要毫不动摇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在笔者看来,“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有利于市场功能的发挥,稳定市场预期,提振投资者信心。所以,未来还是要更多的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强化市场资源配置功能。
当然,“不干预”并不是该出手时不出手。如果对一些不利于市场功能发挥、影响市场稳定运行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会对投资者造成很大伤害,保护投资者利益就更无从谈起。
最后,“零容忍”为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当下,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已成为共识,我们看到,监管部门一直以来都在强调并采取了诸多举措。特别是在稳步推行注册制的背景下,强调“零容忍”是市场长足健康发展的基石所在,是塑造良好市场生态的必然要求。
笔者认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用重典,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铁腕执法,向市场释放了强烈的警示信号。这将有效震慑资本市场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不敢发生、不能发生,为维护市场的健康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营造良好的生态。
投资者保护工作贯穿于资本市场的方方面面,是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运行的基石。如今,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制度越来越完善,“保护网”越织越密,保护力度越来越大,这对增强投资者的投资安全感,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