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包兴安
3月31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表示,2020年,财政部党组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完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健全法治建设领导机制,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不断发挥法治在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推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报告显示,财政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稳步推进税收立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已经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土地增值税法、增值税法、消费税法等送审稿已上报国务院进行立法审查。截至目前,由财政部牵头起草的税法均已形成送审稿上报国务院审议,其中印花税法送审稿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报告还显示,财政重点领域立法取得新成绩。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已经公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已经出台,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金库条例部分条款的修改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公布施行。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就相关问题开展深入研究;会计法修订草案、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草案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修订草案正在抓紧修改完善。
(编辑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