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以来,多地对房地产交易资金的监管持续升温。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广东、深圳以及西安等多地监管层均已发文,要求严肃查处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行为。但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楼市却仍屡有发生,违规贷款中介公司仍顶风作案。面对种种问题,应该如何解决?有专家认为,除监管机构严查严办外,银行和贷款人有必要提升对于合规运作涉房贷款必要性的认知,促进信贷资金真正“尽责归位”。
银保监系统开具680张“2021款罚单”
53张剑指涉房信贷违规
本报记者 昌校宇 见习记者 杨洁
今年,针对银行业的强监管“威慑”仍在继续。从1月8日以来,银保监会官网陆续披露“2021款罚单”,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截至3月17日发稿时,银保监系统今年以来所有工作日内已开具680张“2021款罚单”,包括银保监会开出2张、银保监局开出261张、银保监分局开出417张。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所收到的罚单中,有53张的处罚事由涉及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
中航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董忠云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金融领域仍面临一些潜在风险,存在一些市场乱象和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系统的强监管,体现了监管层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加大力度防范化解相关金融风险的坚定决心。同时,加大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的查处,也体现了监管层对“房住不炒”的坚决落实,有助于为部分地方过热的楼市降温,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
53张“2021款罚单”
剑指涉房信贷违规
近些年,监管部门三令五申,严禁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然而,违规现象仍屡禁不止。近期,更是屡有消费贷、经营贷等各种信贷资金涌入楼市的消息传出,而从今年开具的53张涉楼市罚单揭示的违法违规案由来看,该类行为依然存在。
例如,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1月11日作出的处罚决定显示,当地一家城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流向房地产领域”;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1月18日作出的处罚决定显示,某股份制银行成都某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之一为,“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严重违法审慎经营规则”。
此外,还有银行因“顶风作案”从管理层到基层员工全部领罚。例如,银保监会官网从2月2日至2月4日陆续披露的5张“2021款罚单”,由同一案引发,被处罚单位为云南一家农商行及其工作人员,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之一是“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第(二)项,银行和涉事人员分别被处以罚款95万元和警告。
某国有银行重庆市分行因包含“贷款被挪用于购房”在内的违法违规事实较多,被合并处罚,所领罚单金额在年内53张中最高。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1月18日作出的处罚决定显示,“共计对机构罚款人民币2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164.58元”。
“从罚单情况来看,释放出监管层严控资金违规流入楼市、坚决遏制房价上涨的监管信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朱奕奕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监管层将严格落实“房住不炒”这一政策,严查、严控信贷资金入楼市,保障楼市、股市等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专家支招:
从供需两端发力化解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上述53张涉及楼市的罚单中,从类别来看,被处罚银行业机构涉及开发性金融机构、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及农村信用社等,其中,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共领罚单17张。
“现在银行业机构的合规情况总体来说有所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必须下大力气去解决。”董忠云认为,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说明部分银行机构内部治理机制不健全,合规经营意识不够,导致政策执行不到位,在信贷审查审批、贷后管理等重要环节存在漏洞,为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工作人员带来可乘之机。
虽然监管部门频频“重拳”出击,但涉房贷款违规现象并未彻底销声匿迹,未来相关部门还应采取哪些措施,避免相关违规行为出现?
董忠云建议,从供给端,要继续加强对违法违规的银行业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同时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加强自身公司治理,强化合规经营意识,确保合规和风控措施到位。从需求端,应加强对贷款人的宣传教育,强化贷款人对违规使用消费贷、经营贷购房可能带来的相关风险的认知,如可能面临贷款被提前收回、因造假被列入黑名单、影响信用纪录等,从需求端遏制违规信贷资金入楼市。
在朱奕奕看来,挪用信贷资金对金融体系会造成重大的潜在风险,尤其是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不仅会推高资产价格,造成市场繁荣的假象,不利于楼市的健康发展,还不利于社会民生。因此,针对银行业,尤其是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监管层应当从严监管,聚焦对于银行每一季度的所有贷款的核查,并应当在要求银行进行常态化自查的基础上,由监管层进行复查或抽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存在违规行为的银行及其主要责任人员予以严惩,加大信贷违规成本,促进市场稳定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