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文 见习记者 余俊毅
FOF型银行理财产品是一种基于FOF投资理念创设的理财产品,主要是以基金为投资标的,是各类基金的投资组合,并不直接投资股票或债券。自资管新规以来,FOF型银行理财产品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由于去年以来权益类公募基金火爆,对权益类布局较少的银行理财正在加大布局。目前,多家银行理财子公司纷纷加大了FOF型理财产品的发行力度,通过与公募、私募基金合作以切入权益类投资。
记者根据普益标准最新数据了解到,截至2021年2月末,普益标准共录得159款FOF型银行理财产品,均为净值型产品,发行时间集中在2019年和2020年,分别发行了35款和115款,2021年前两个月共发行了7款。
从发行银行来看,FOF型理财产品主要由国有行和股份行发行。其中工商银行发行数量最多,达91款,占总数量的57.23%,随后是建设银行和民生银行,分别发行31款和16款,其余银行发行数量均不超过5款。值得注意的是,所有159款FOF型理财产品中,有117款由理财子公司发行,占到了73%以上。
从产品类型来看,FOF型理财产品仍以固收类为主,但混合类产品的占比明显高于银行理财产品整体情况。具体来看,固收类产品有98款,占比61.64%;混合类产品有60款,占比37.74%;权益类产品仅有1款。
光大证券研究所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理财子公司在投研能力、市场化竞争经验等方面相对不足。通过FOF模式,银行理财可以用相对较低成本拓展投资边界、实现多元化资产配置;同时FOF作为一种成熟的投资工具,银行理财在过去资金池模式时就已积累了相关实践经验。相对于MOM模式,FOF在应用中具有诸多优势,比如以公募产品为标的,不需要过多的事前条款沟通成本,前置时间较短;相对专户基金经理,可选的公募基金经理范围更为广泛等。
普益标准研究员陈飞旭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表示,深究现阶段银行机构发展FOF型理财产品的原因可归结为以下三点:第一,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国家大力推进直接融资发展,银行理财增大对权益类资产的投资力度是顺应宏观经济政策的必然选择。同时,资管新规及其配套细则持续推进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和非标转标,明确公募理财产品可通过公募基金投资股票,且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更可直接投资股票,扫除了银行理财投资股票的制度障碍。
第二,从银行理财的客户需求来看,虽然整体而言银行理财投资者风险偏好较低,但随着投资者的代际更替,80、90后投资者风险偏好有所提升,对权益类资产的投资需求增强,FOF型银行理财产品同时兼顾了权益类资产投资和相对较低的风险(与权益类公募基金相比),在满足客户涉足权益市场需求的同时,也能够帮助银行机构在行业转型背景下搭建更具特色的产品体系。
第三,从银行机构自身的能力禀赋来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银行机构都将面临权益类资产投研体系不完善、投研能力不足的困扰。在现阶段,公募基金无疑是权益类资产投研能力最强的资管机构,银行机构借助公募基金通过FOF切入股票投资是较好的选择。
(编辑 孙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