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工信部指出,为进一步推动光伏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持续加强行业管理,工信部对光伏制造行业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形成《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和《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本)》。
规范条件提出,引导光伏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新建和改扩建多晶硅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其他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
规范条件称,光伏制造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太阳能光伏产品独立生产、供应和售后服务能力;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总销售额的3%且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鼓励企业取得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申报符合规范名单时上一年实际产量不低于上一年实际产能的50%。
此外,规范条件就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对行业提出要求,鼓励企业将自动化、信息化及智能化等贯穿于设计、生产、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积极开展智能制造,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生产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
规范条件称,鼓励企业参与光伏行业绿色制造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参照光伏行业绿色制造相关标准要求,建设绿色工厂,生产绿色设计产品,打造绿色供应链,并开展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等评价工作。鼓励企业在生产制造过程中优先使用绿色清洁电力,可采用购买绿色电力证书等方式满足绿色制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