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宝琛
“2021年,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规模有望继续稳步增长,发行规模或将突破3万亿元。”联合资信最新发布的《2020年资产支持证券市场研究报告》报告称。
与国外相比,我国资产证券化起步较晚。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主要有三种模式,分别是央行和银保监会监管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ABS)、证监会监管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企业ABS)和交易商协会下的资产支持票据(ABN)。
不过,近年来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持续扩张。联合资信债券市场研究部王正清告诉《证券日报》记者,2020年资产支持证券市场增长较为平稳,全年共发行2074单5444只资产支持证券,分别增长47.72%和33.99%,发行规模28799.02亿元,同比增长23.48%,其中银行间ABS的发行规模有所下降,交易所ABS和银行间ABN发行规模均有所增加,银行间ABN增幅较大,表现较为突出。
同时,创新产品不断涌现。王正清介绍,这主要体现在基础资产类型和交易结构日益丰富、风险缓释工具创设力度加大、疫情防控ABS快速推出等三个方面。全年共有2只资产支持证券首次发生违约;9单25只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发生下调,同比增加13只。
这与我国资产支持证券市场在发展中不断规范和创新密不可分。比如,去年我国金融监管机构相继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推进企业和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金融行业的监督管理,包括发布相关ABS产品主承销商的尽职调查指引,加强了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和资产支持票据承销商的尽职调查要求;发布对相关金融机构及其ABS业务的监督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范围和承做ABS业务的监督管理。
“这些政策指引和监督办法的制定与实施,进一步加强了资产证券化产品主承销商的尽职调查工作,规范了相关金融机构的ABS业务,对于推动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尽职调查、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王正清说。
尽管如此,但在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看来,在法律规则层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鉴于此,她建议尽快推动落实新《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加快制定《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一是依据《证券法》授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制定《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并报国务院批准实施;二是明确资产证券化的证券属性,建立公开发行制度,同时参照股票、债券注册制,明确审核程序与备案流程,完善发行监督管理制度;三是立足市场发展现状,兼容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主要资产证券化模式和基础资产类型,重点加强资产证券化业务对非金融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预留未来发展空间,以基础资产准入负面清单的方式明确基础资产的范围和合格标准;四是统一资产证券化市场参与机构、发行、交易、信息披露、风险管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监管标准,规范市场行为,有效维护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五是依托现行监管职责分工和协调机制,强化监管协作与执法,尤其加强对原始权益人、资产运营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同时加快推动资产证券化在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互联互通。
展望2021年,王正清判断,我国资产支持证券市场有望保持稳步增长,支撑市场的有利因素包括新冠疫情得到控制后实体经济具有更强的融资需求、资管新规过渡期进入尾声非标转标需求更加迫切、不良资产规模持续上升推动特殊机遇资产证券化产品增多、鼓励消费政策不断推出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深入实施促进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和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证券的扩大发行。
“2021年,资产支持证券市场的信用风险或将加快释放,需重点关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增信主体风险、运输收费收益权类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疫情风险、基础设施收益权类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底层资产现金流大幅下降的风险、房地产行业的政策风险。”王正清说。
(编辑 乔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