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责任投资(ESG)不放手”,这是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执行理事、中投公司原总经理屠光绍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形容的近两年自己所提交的“两会”提案建议的特点。
继去年两会建议尽快探索设立“责任投资”的中国标准,大力推动中国ESG投资实践后,今年两会期间,屠光绍对责任投资的看法进一步细化完善,他与全国政协委员、中投公司副总经理赵海英联合提交了关于加快完善中国责任投资信息披露标准及评价体系的建议,呼吁顺应国际大趋势,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全球共识,特别是借鉴全球权威标准制定机构的信息披露框架,推动制度层面的国际对话,实现国内外金融市场的制度对接。
屠光绍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ESG投资与中国提出的新发展理念、新发展阶段要求以及中国与全球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都是一致的,并与资本促进产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功能相适应,同时符合投资人的基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在“十四五”期间,中国ESG投资发展将更强大更有活力。投资规模一定会更大,从事机构会更多,策略结构会更加完善合理,资产类别、产品体系会更加丰富。中国需要充分依靠各方力量建立并不断完善中国责任投资信息披露标准及评价体系,而中国有关标准的完善也会推动全球相关标准体系的丰富。
“十四五”期间ESG
投资发展趋势会更强大
近年来,以环境、社会和治理为主题的责任投资发展加快,形成国际潮流,其内涵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相吻合。屠光绍认为,我国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和进入新发展阶段的实践则包涵了责任投资的具体诉求。在新发展理念的指引下,在广泛吸收和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中国的责任投资实践在近年来实现了快速发展,特别是随着我国金融开放进程加速,境外投资者加大对中国市场的投资,我国与全球在责任投资方面的互动渐趋深入。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3月1日,国内已有55家机构加入了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PRI),系统地践行责任投资。
屠光绍认为,过去几年,中国ESG投资发展已经取得长足进步,包括投资规模快速扩大、信息披露提升、上市公司ESG评级总体提升等,“十四五”时期中国ESG投资将主要有四大发展趋势:
一是ESG投资发展趋势会更强大、更有活力。ESG投资与中国提出的新发展理念和新发展阶段的要求相吻合,与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一致,与促进企业产业和经济发展的资本功能相适应,也与投资人的基本利益密切相关。
二是ESG投资体系会更健全、更完善。在体系建设上,中国的ESG信息披露质量以及和国际标准的有效对接仍需要进一步改善,数据、评估服务方面也有很大发展空间。在“十四五”期间,ESG投资规模一定会更大,从事机构会更多,策略结构会更加完善合理,资产类别、产品体系会更加丰富。
三是ESG投资在中国推进的合力会更强、更有效。市场将对促进ESG起基础性、决定性作用。投资人的选择和带动,披露主体即企业的核心支撑,服务机构的转化促进,监管部门政府的引导,学术研究的支持等,都将对形成有效合力起到重要作用。
四是中国与全球在ESG投资方面的合作互动会更活跃、更有建设性。全球推进ESG投资离不开中国,中国也需要融入到全球的大潮流中。在“十四五”期间,会看到更多国际标准和中国实际运用的良性互动,更多与国际评级机构的合作,更多跨境投资的合作以及更多人才、研究方面的国际合作。
建言完善ESG投资
信披标准和评价体系
尽管过去几年,中国ESG投资发展已经取得长足进步,但从实际情况看,我国的责任投资的理论和实践还需完善。屠光绍就表示,这突出表现在运用国际体系、方法与体现中国特征、特点结合不够,因此规范、具体、统一的信息披露标准和评价体系有待健全。
“责任投资评价体系需要依靠企业披露详尽的信息以提供数据基础,目前国内责任投资评价体系的发展受信息披露掣肘,而境外机构的信息披露和评价标准有些方面还不太符合我国国情,难以直接满足我国的责任投资实践的需要。”屠光绍称。
屠光绍强调,加快完善科学系统的信息披露标准及评价体系,是责任投资实践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在微观层面有效约束和规范企业的决策和经营行为,让所有的利益相关方都能获益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才能真正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的和谐共生、共享共赢;同时,完善信息披露标准和评价体系也是推进标准在内的制度开放的具体体现,为中国与全球的责任投资的合作互动提供基础支撑。
对于如何完善责任投资信息披露标准及评价体系,屠光绍认为,要顺应国际趋势,借鉴国际经验,切实结合中国实际;充分依靠各方力量建立并不断完善中国责任投资信息披露标准及评价体系;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在国际交流互动中完善与发展中国的责任投资体系。
具体来说,一方面,屠光绍强调,不能闭门造车,需要顺应国际大趋势,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全球共识,特别是借鉴全球权威标准制定机构的信息披露框架,推动制度层面的国际对话,实现国内外金融市场的制度对接。但同时,不能完全照搬国外标准,需要结合我国实际,对责任投资的国际实践和相关标准进行客观、系统的评估和筛选,提出适用于中国的责任投资实践的标准和方案。
另一方面,责任投资的披露标准和评价体系的制定过程应充分考虑市场参与者与利益相关方的意见,由市场推动形成共识,使得相关标准和评价体系在企业管理和披露层面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同时,也应该结合各个行业的特殊性,逐步制定分行业的责任投资信息披露和评价体系框架指引,提高信息披露和评估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政府和监管部门也应该发挥好支持引导作用并营造有利于责任投资的生态环境。”屠光绍称。
此外,屠光绍表示,更高水平更深层次开放必然是制度开放。要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从目前国际ESG投资的主流框架和实践看,披露标准和评价体系的完善既依赖于行业的实践和反馈总结,也需要深化国际的合作互动,才能增进相互理解,促进学习和借鉴,实现共同发展,中国有关标准的完善也会推动全球相关标准体系的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