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如何服务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如何服务国家生态环境建设?
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集团董事长王滨提交了两件提案,一份是《发挥金融保险优势 推动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下称《提案一》),一份是《发展绿色保险服务国家生态环境建设的提案》(下称《提案二》)。
推动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当前,我国初步形成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但养老险充足性不高、可持续性不强、完善性不够,以及各支柱之间发展不均衡等问题仍比较突出。其中,第一支柱已覆盖近10亿城乡居民,占据主导地位,养老金替代率偏低,全国平均不足50%,且呈下降趋势;第二支柱惠及人口有限,覆盖率不高;第三支柱发展较为缓慢,占比偏低,对养老保障的支撑作用明显不足。
有研究预计2025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人口老龄化加速到来,发展第三支柱已经十分迫切。
对此,王滨在《提案一》中提出四点建议。
他认为,要加大税收优惠力度。研究制定养老保险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人以降低领取阶段的税负为核心,打通第二、第三支柱税收优惠,吸引更多个人参与;对机构通过差异化的增值税减免措施,降低机构经营养老保险业务的税负水平。
其次是强化三支柱间的衔接转换贯通。加快构建统一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制度,三支柱间共享信息,实现不同层次养老保险产品的便捷转换和退出,便于居民在长周期中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家庭结构、风险偏好等变化,统筹规划和动态安排。
另外,引导养老金融产品形成专属优势。针对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配套出台机制相容的监管规定、会计准则、业绩考核办法等,坚定长期化定位,统一标准,统一领取期限及条件,并在估值核算、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等方面给予鼓励性政策,强化养老金融产品的专属属性。
同时,试点先行推进三支柱改革。加快推进业务创新试点,大力发展真正具备养老功能的专业养老产品,包括养老储蓄存款、养老理财和基金、专属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建议选择大型金融保险机构先行开展试点,探索多层次、多形态养老金融产品体系的业务新模式,更好满足不同年龄段、不同收入水平、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人群的差异化养老需求。
建言绿色保险发展
目前,我国绿色保险以环境污染责任险为主,保费规模小,覆盖率低,产品单一,企业投保和保险机构展业意愿不强,保险机制在国家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优势与作用还远未发挥。
绿色保险具有生态环境损害补偿和增益奖补、维护污染受害者合法权益、减轻政府和企业经济负担等功能,在美丽中国建设中具有独特作用。
对此,王滨委员在《提案二》中建议,推行法定保险制度。
“加快研究实施环境污染强制保险制度,通过立法对绿色保险投保的领域、方式、惩罚措施等予以明确,切实解决逆选择和自主投保意愿不足问题,推进绿色保险规模快速发展。”王滨称。
王滨建议,设立绿色保险赔偿基金。完善风险分摊机制,由国家财政和商业保险公司每年分别按照GDP和绿色保险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拨付和提取,集中管理、市场化运营,主要用于垫付快速救治环境污染受害者的应急费用、防止环境污染事故损失进一步扩大需要的施救费用,以及支付一定限额之上的赔款。
王滨建议,加强对绿色保险的财税支持。“可以从开展绿色保险服务的保险企业,和参保企业两头着手,研究分别给予专项增值税减免优惠和税收行政收费优惠等,提高开办绿色保险业务和投保的积极性。”
他表示,保险行业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探索开展跨部门合作,健全绿色保险发展的基础设施,利用物联网、5G等新型信息技术,为绿色保险产品的创新研发、费率厘定、承保理赔、风险评估、损失测算等提供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