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下午,在博泰与五菱汽车举报腾讯垄断后不久,腾讯方面对第一财经记者回应称,针对博泰车联网未获得腾讯公司授权和许可情况下开发“新宝骏车联”App、“微信通知助手”软件涉嫌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已于2020年9月29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已于10月29日正式立案。
今日上海博泰悦臻电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发布消息称,该公司和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五菱汽车”)已于1月20日正式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提交反垄断举报,称腾讯已将其“封杀令”延伸至汽车及车联网行业,涉嫌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而构成垄断。
据行政举报书,上海博泰为五菱汽车研发了一款名为“新宝骏车联”的手机APP及“通知扩展助手”软件,其主要功能是通过手机安卓操作系统的“无障碍权限”及“获取通知栏权限”,实现对手机屏幕不同位置的模拟点击,从而为车机产品实现能够直接通过手机投屏和语音识别为用户提供微信消息的发送和接收功能。
上海博泰称,“新宝骏车联”APP是目前市场上唯一实现该等功能的车机软件,其他的供应商若希望在其提供的车机软件中实现收发微信消息的目的,必须从腾讯处获得“微信”等商标及相关接口使用的授权。
今日下午腾讯方面回应称,2019年,上海博泰悦臻电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新宝骏车联”App、“微信通知助手”软件,未经腾讯官方授权,在驾车场景调用、操控微信软件,经检测存在以下问题:
1)该软件在未获得腾讯及用户的明确授权情况下,可以收集、存储和上传微信联系人信息、聊天信息等敏感数据,严重侵害了微信用户的隐私及个人信息权益。
2)出于驾驶安全考虑,微信车载场景只允许驾驶员使用基础的语音交流功能,该软件通过技术手段控制微信的操作,并且伪造成Android auto应用欺骗微信获得微信消息的回复接口,以此实现各种复杂功能,对用户驾驶安全构成风险隐患。
3)上汽通用五菱及博泰公开宣传其研发了车载微信功能,并频繁使用“微信”、“Wechat”等商标,误导用户和合作伙伴,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腾讯方面表示,腾讯及其产品遵循公平竞争、开放合作的理念为用户和第三方产品提供服务。“恶意炒作垄断”不应当成为侵权的挡箭牌。
一位接近腾讯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腾讯不鼓励用户在车上使用手机微信,希望通过科技手段,提供让用户更专注于驾驶的产品,改善用户开车时使用手机造成的“分心驾驶”情况,提升驾驶安全性。腾讯推出微信车载版的初衷是:满足用户最基本的车上通讯需求,让用户在开车时能够安全、便捷、私密地联系最重要的人、处理最重要的信息。
据了解,目前微信车载版主要是由腾讯团队官方设计研发,并与车企共同定制化研发,微信车载版只设计最基本的通讯功能,交互方式是全语音交互,结合方向盘微信专属按键的方式并且结合驾驶场景强需求,提供POI消息导航功能。
包括华为等在内的车联网产品与部分汽车厂商对第一财经表示,由于未获得微信授权,目前没有相关的车载微信调用功能。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按照目前腾讯的回应来看,腾讯向包括上汽通用五菱在内的汽车厂商发送《法律函》,要求停止使用由上海博泰车联网供应的相关车联网软件产品,理由是博泰车联网涉嫌商标侵权等不正当竞争及危害用户个人信息的行为。因此,问题的焦点就集中在,博泰车联网通过技术手段控制微信的操作的做法,是通过正当、公开的技术接口合作形成,还是采取了技术破解手段。这是判断博泰车联网支持车载微信正当性的关键所在。
李俊慧认为,如果仅仅因为博泰车联网提供了和腾讯自身车载版微信相似的服务,且博泰车联网提供的服务在底层是基于和腾讯的正当合作,腾讯基于车载微信市场占有或用户覆盖的考虑,打压或限制博泰车联网的产品,那可能会产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嫌疑。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游云庭对记者表示,如果博泰车联网在宣传当中使用微信不当的,确实有可能构成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但商标法也有规定,基于自身含义使用相应商标的,商标权人无权阻止。商标是不是侵权应当由法院判定,但即便构成商标侵权也是一个规范使用的问题,是可以更正的。而在车载端帮助用户使用微信,是不是可以由腾讯独家垄断,这确实是一个反垄断法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