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歆
分分合合最适合品味。
上周五,证监会正式批复深交所合并主板与中小板。总体安排是“两个统一、四个不变”。其中,“两个统一”是指统一主板与中小板的业务规则,统一运行监管模式;“四个不变”是指板块合并后发行上市条件不变,投资者门槛不变,交易机制不变,证券代码及简称不变。
笔者认为,从深层次发展而言,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的合并,投射的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结构转型、是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核心路径切换;就二级市场呈现而言,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的合并,在上述“两个统一、四个不变”的安排下,料不会对两个板块上市公司估值产生明显影响。
一方面,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合并虽然由监管部门具体部署实施,但本质上是经济发展、资本市场职能变更的自然选择和内在要求。
资本市场创建和发展至今已逾30年,其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目标一直没变,但阶段性任务重心还是有所区别。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阶段,资本市场的层次结构自然更注重与规模相结合。如今,中国经济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资本市场承担的任务“更新”至支持科技创新、引导产业结构调整、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等,所以资本市场的“融资端测评”维度更加丰富,不局限于企业规模,而是更注重观察其行业发展潜力、技术研发能力、项目商用前景、国产替代能力等。
中小板自设立起,就定位于主板内设的板块,在主板制度框架下运行,经过16年的发展,中小板上市公司总体不断发展壮大,在市值规模、业绩表现、交易特征等方面与主板趋同,坚守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的差异性的必要性已不充分。可以说,合并是顺应市场发展规律的自然选择,也是构建简明清晰市场体系的内在要求。
另一方面,在实际操作层面,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的合并是具备制度基础、认知基础、估值基础的,因此,不会对投资者的理性估值判断产生明显扰动,也不会成为上市公司估值重心变化的驱动因素。
中小板自设立以来所遵循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与主板总体一致,本次合并不涉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实质性修订,这也是本次合并的制度基础;而主板和中小板的上市企业整体而言主要是规模差异,并无显著“属性差异”,这是投资者的认知基础。更重要的是,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估值方法基本一致,也就是合并的估值基础。
数据显示,截至1月底,深市主板的上市公司,以食品饮料、房地产、家用电器等传统行业为主,平均市盈率为21.74倍。中小板的上市公司,以电子、医药生物、计算机等新兴行业为主,平均市盈率为36.34倍。两个板块的估值水平在绝对值上存在一定差异,但差异的原因主要是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的不同。换句话说,两个板块合并前后的估值体系,投资者门槛和交易机制均没有改变,因此,从理性投资维度来看,合并后相关板块的流动性和估值水平大概率上不会有显著变化。
另据观察,本次合并涉及的交易所、券商的技术准备,市场解释等方面进行得也非常高效顺畅。从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角度来看,这些工作不仅必要,而且对合并过程的稳定性、合并目标的达成率均有重要影响。
综合分析,笔者认为,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的合并,是监管部门对于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发展新阶段的响应;是深化改革目标在资本市场制度优化的又一次落地;是投融资诉求转变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投射;也是投资者专业度和可塑性在二级市场面临的“实测”。这些因素,才是本次“两板合体”的真正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