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记者梳理公开数据发现,今年以来地方债发行逾3600亿元,基本为再融资债。
北京明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杨晓怿对记者表示,今年的地方债到期规模创新高,达到2.66万亿元,这也意味着再融资债的规模会再上新高。
数据显示,截至2月2日,共有19个省份(或计划单列市)发行地方债,其中四川、江苏和福建等省份发行规模靠前。此外,1月地方债发行期限以10年期为主,发行利率较去年12月有所回落。
自2018年首现政府再融资债以来,根据财政部要求,再融资债发行后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即所谓“借新还旧”。但是自去年12月以来,多地再融资债在资金用途上发生了变化,由“偿还到期地方债本金”调整为“偿还政府存量债务”。
据了解,今年1月地方债发行不及去年同期,新增债务限额目前也尚未提前下达至地方。对此,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认为,一是去年地方政府债务项目实施进度偏慢,债务项目和债务资金衔接不够到位,存在“资金等项目”的问题,不急于再提前下达地方政府债务额度,避免造成资金闲置浪费。二是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国内外经济形势受疫情影响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按照中央确定的既要防范风险又要保持政策连续性的总基调,政府债务总的额度和对经济的调控作用需要慎重对待。
在地方政府债券存量规模持续增长的同时,其中的隐性风险也受到各方关注。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
“预计今年会适时启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张依群表示,但在具体操作上应极为慎重,对隐性债务采取存量和增量区别对待原则,分类分档分步化解,在化解手段上应在区分债务性质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显性化,从表外纳入表内,对隐性债务主体要根据经营范围、资金性质、债务项目按资本规模占比,区分政府与市场责任和还款义务,采取再融资、资产处置、股权分类等方式进行置换融资,逐步降低隐性债务风险。
目前,地方化解隐性债务主要的方式有:直接安排财政资金偿还;出让政府股权以及经营性国有资产权益偿还;利用项目结转资金、经营收入偿还;合规转化为企业经营性债务;通过借新还旧、展期等方式偿还;采取破产重整或清算方式化解。
张依群进一步建议,对债务率偏高或无法新注册额度的地区实现风险管控限制,只允许化解存量,不分配增量;对债务率中等地区有效期内的注册额度仍可借新还旧;对债务率较低地区的发债不受影响;将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增量与隐性债存量挂钩,同步推进,共同进行化解管控,切实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